声明2024-04-11
声明
在武汉市时加元极科技有限公司。以下简称“时加元极。”下单消费,报单区和分类区,所有商品均为消费者自愿购买,平台赠送的元积分,是消费后参与积分获元宝的活动,元积分是平台赠送给消费者的消费凭证,元积分所产生的收益,是按平台规则获取,收益均为消费以后,产生的消费回报。
一:平台赠送的元积分,获取元宝所产生的收益上不封顶。
二: 在平台申请的所有分公司、区县代理、街道代理,都是自愿申请,按平台规则,以购买商品的形式进行申请。各分公司,区县代理,街道代理在申请时购买的商品,按各地分公司,区县代理,街道代理实际情况发货,收到通知发货不得延迟。
三: 申请成功的分公司,区县代理、街道代理,平台赠送相应的元宝。注明:元宝只能为商家应用,赋能实体,不能用来炒作
。
四: 各分公司、区县代理、街道代理,元宝也可以做线下实体应用,元宝在消费者和商家之间,产生流通价值。产生的价值,由各地分公司、区县代理、街道代理自行合理调节。
五: 申请成功的分公司、区县代理、街道代理,在未经总公司的允许下,不能私下转让代理权。如出现任何纠纷,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(如产生严重后果,平台取消代理资格)
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市时加元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。
特此公告
2023年4月30日